1、問:檔案和戶口是一回事嗎?
答:不是。戶口與檔案不同,檔案在一般情況下不能本人攜帶。而戶口不同,它必須是本人或委托人來辦理遷出手續,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遷往地落戶,是個人行為。
2、問:戶口“打回原籍”是什么意思?
答:這是一個誤解。戶口所謂“打回原籍”是指《戶口遷移證》的遷往地址欄里寫上你的原籍接收地地址,而并不是給你寄回去。《戶口遷移證》必須是本人或委托人來辦理帶回原籍接收地落戶。
3、問:原籍是農村,戶口遷回原籍還是否是農業戶?
答:原農業戶口學生戶口遷入學校即轉為非農業戶口,學生畢業后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或未遷往高校所在地人才管理中心的戶口關系一律遷至畢業生生源所在地,保留非農業戶口,當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戶口遷移證》辦理落戶手續。
4、問:《戶口遷移證》有效期是多少?
答:《戶口遷移證》一般有效期是30天。領取到《戶口遷移證》的畢業生一定要在《戶口遷移證》注明有效日期內到遷往的所在地派出所上戶口。千萬不要將《戶口遷移證》滯留在手中逾期失效或遺失,形成“口袋戶”,這會給自己造成很多麻煩,可能你暫時用不到戶口,但是你一旦用到戶口都是急事,你不去落戶,兩邊都沒有戶口,什么事都辦不了,一定要抓緊時間落戶。
5、問:入學時未遷戶口,在讀期間能否將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
答:新生在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我校學生集體戶(合肥市家庭戶口不予遷入我校),委(代)培生、定向生、在職生不遷戶口,保衛處戶籍辦在學生入學報到時集中收取戶籍入戶材料(特殊情況者的最遲受理入戶時間不得超過報到日的后十天內),根據公安機關要求申報入戶人數,統一辦理入戶手續,學生在讀期間將不再辦理個人戶口遷入手續。
6、問:畢業后,戶口能否暫時保留在學校?
答:根據公安部門和高校的相關規定,入學時將戶口遷入學校的學生,畢業后戶口也將隨之遷出,學生畢業后已參加派遣領取報到證的,憑報到證到校戶籍辦辦理戶口遷出,公安部門根據報到證的去向辦理戶口遷移證,到外校讀研的,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出;不在學校繼續上學和工作的,戶籍不予保留在學校,特別提醒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各類畢業生要及時落實好自己的戶口,不能隨意將戶口放在學校,確有特殊情況的,要和戶籍辦說明原因,根據情況適當延期,逾期將只能辦理戶口遷出業務,其他業務不予辦理。
7、怎么填寫我校集體戶口住址和登記機關?
答:我校集體戶口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金寨路96號
戶口登記機關: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